【轉職】失業給付|就業保險-健保費補助
哈摟~好久沒更新了~
雖然這次更新好像跟日本無關>"<
不過藉著找工作這段時間,
還是想重新回來寫寫目前遇到的一些事,
像是轉換過程的心路歷程、找工作投履歷、還有像領失業給付的一些問題等等。
不知道會不會有人想看😜
最近正好碰上因為疫情關係前公司結束在台營業(關於前公司之後再來補好了XD)
也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,想說這也算是難得的經驗,
提供給有同樣困擾的朋友們參考,
恩~不過如果還是有疑問建議還是直接洽詢承辦人員會比較清楚啦~
畢竟我也只遇過一次,很難提供全面性的解答:)
領失業給付的流程,其他網站其實也都說得很清楚,
這裡就暫時不贅述了。
今天想要來談的是其中【健保費補助】的部分,
主要是因為失業給付的承辦人員跟我說,
只要記得到你戶籍所在的區公所將健保轉入,
勞保局會幫你繳失業期間的健保費,
可是我還是收到了兩個月的健保繳費單,
所以就去查了勞保局的網站,但它只會跟你說
根據『失業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』,
前項保險費之補助,以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,每次領取給
付末日之當月份應自付之保險費部分,補助之。
這是什麼意思咧???我還真是有看沒有懂餒😳😳😳
後來打電話去勞保局的就業保險科,
我才知道,原來是這樣:
首先,要看你領失業給付的期間,
從初次認定那天開始算起的30天,
例如:
我是2/20去申請,3/6是初次認定(申請日+ 14天),
第一筆失業給付期間是3/6~4/4(初次認定日+30天),
再來,剛剛法條上說『領取給付末日之當月份』
也就是他會幫你付健保費是從4月開始,
因此,你得先自己付2月份和3月份的健保費> <
雖然網路上很多人都說只要先繳一個月,
但可能是我當初申請的時間卡的有點尷尬,
所以才要繳到兩個月吧~
希望能幫助到有同樣疑問的朋友,
若還是有問題建議直接打電話詢問勞保局會比較清楚哦~
以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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